队伍,虽然目前的实力还不如新街口中学,但是他们的球队里,还能挑出个把有篮球天赋的人来。
比如说丰盛中学的那个高中锋,他比洪涛还高半头,身材也比较匀称,最主要的是他体重够,篮下的基本功也很扎实,这得益于他有一个打过专业队的母亲。
再比如说157中的篮球队,洪涛上辈子那个死党高建辉也被庞教练列为有天赋的孩子之一。他的反应非常快,速率也快,随着训练越来越系统,他的进步最快,现在已经成为四支球队里最好的组织后卫,黄毛都被他比下去了。
鉴于要去别的学校打比赛,所以洪涛打算不择手段一下,他要把四支篮球队里最好的球员全都集中在一起,然后用最强阵容上场,这样赢的几率就会大很多啊!什么?说我耍赖?姥姥!金月直说要和我的球队打比赛,并没说要和我学校的球队打比赛,再说这四支球队都是我组织、管理、赞助的,那就都属于我的球队,一点毛病都没有!
第二天一上学,洪涛就开始忙活这件事儿了,先让黄毛去通知其它三所学校的球队,下午放学后到操场集合,然后又找到了烧麦,让她组织精兵强将,倒时候随队去给己方加油。烧麦现在已经荣升为拉拉队队长,每次学校的球队有比赛,都是由她去组织拉拉队来助威,当然了,她也不是白组织,洪涛会给她一些好处,比如服装费、交通费、零食费之类的补贴,然后她肯定就给贪污了一部分,无利不起早啊!
“我艹!人家这个学校还有足球场啊!”周二中午吃完饭,洪涛就率领一群乌合之众出发了,坐上107路无轨电车,直奔东直门总站而去。当这几十口子男男女女到了五十五中校门口,黄毛立马傻眼了,从校门口望进去,教学楼的后面就是一个大操场,这可真叫操场,既有跑道也有球场。
“嗨、嗨、嗨!干嘛呢?淡定!闭上嘴,别和没见过世面的孩子一样,咱又不是没在正规体育馆里打过比赛,有啥可羡慕的?一会儿见到他们可别给我丢脸啊,谁要是管不住自己,现在赶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