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送过去。
然而,平时一向都是任劳任怨的黑叔叔,在走到了胡彪的身边之后,却是忽然就有点走不动路了。
看着胡彪提在了手上的皮衣,黑叔叔奥妮儿的嘴里忍不住的赞叹了起来:
“大人,你手上的这件衣服真帅,我能穿一会试试吗?”
话说胡彪其实也知道,黑叔叔奥妮儿这货惦记着自己手上的皮大衣,貌似已经不是那么一、两天的时间了。
现在的反应,不过是终于是憋不住了而已。
抹了一把额头之上,就算在阴凉的仓库里也是满头的汗水之后,胡彪的嘴里来了一句:“随便!只要你小子不嫌热的话。”
还别说!佛要金装、人要亮装这话说得也是一点都没错。
不提这么大热的天气里,黑叔叔转眼就是一脑门的汗水的问题,穿上了黑色皮大衣的奥妮儿,一下子威武了好些。
同时,看着热的够呛的黑叔叔怎么也不肯脱下身上的衣服,胡彪也是反应过来了一点:
人活着的一个过程中,对于更好生活的追求,那是永远没有止尽的。
基于这样的一个道理,自己手下的土包子们继吃饱穿暖了之后,他们对于美的追求又是重新的升起。
像是曾经一件的迷彩服,就能让这些家伙嘚瑟半天美好日子,那是永远的回不去了。
不过也不是什么大事,原本用更好的衣食住行的条件,收拢手下高层的人心,让中低层产生奋斗的动力,就是胡彪的一个战略性计划。
为此,胡彪对着黑叔叔吆喝了起来:
“行了!赶紧把大人我的衣服脱下来,这么热的天穿皮衣也不怕憋出病来;等天气稍微冷一点的时候,你们这些高层和我的亲卫队,人手都会有这样的一件拉风的大衣。”
甚至,为了给黑叔叔鼓劲,胡彪还继续许诺着:
“不仅仅是你们这些老爷们,我还会给你们老婆配发一些漂亮的裙子、化妆品这些,让她们更加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