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这些当地的殷人不勇猛,而是他们的武器实在是不给力呀。
“走吧。”
王霄没有出手平息风暴的打算“先去看看这边的美景,之后去东海岸把那些白皮的堡垒都给拔了!”
走到哪儿,山山水水奇异动物都是不可或缺的。
就像是崇祯,现在都快进化成为一个优秀的海洋生物学家,一个优秀的植物学者,一个优秀的陆生动物研究员了。
整天就是打打杀杀再杀杀打打的,那会变成一个木得感情的机器的。
北美原生的大型动物没多少,因为早在万年前冰冻期,殷人跨过白令海峡冰桥过来的时候,这里的大型生物就已经被他们吃光了。
或许当年这里也有原始马匹,可惜殷人没有选择驯化转为交通工具,而是选择用来填饱了肚子。
有可能还没填饱...
动物方面没什么看的,不过植物方面却是不少。
尤其是那些参天的巨木,看的崇祯那叫一个目瞪口呆。
他是住皇宫的,各种超级巨木作为建筑材料那是看的多了。
可像是眼前这样子的,粗壮到十几二十多个人合抱的巨木,他是真的没见过。
“你要努力了。”
王霄在一旁劝导他“加快步伐,建造大海船把人运过来才是正途。什么时候这里有几百万上千万的大明人了,把各处地方占据下来,这里才能算是大明的。”
“对了,从时区划分上来看,你把这里插上大明日月旗,那就是真的每时每刻都有龙旗沐浴在阳光之下。”
“那样的话,大明就是真正的日不落帝国了。”
这番话说的崇祯热血沸腾,恨不得现在了飞回去组织船队运人过来。
“至于当地的殷人。”
王霄的目光,落在了远处的当地人部落里“他们也算是咱们很远很远的远亲了。可以把他们全都纳为大明的子民,让他们享受先进科技带来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