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史记的事件。
李牧过来之前,甚至已经安排好了自己的后事。
“明人不说暗话。”王霄挥手让神色紧张的蒙毅等人退开,从高台上走向了李牧“朕的要求很简单,无条件的投降。代地改为代郡,受朝廷管辖。至于赵嘉,允许他回邯郸城居住,也允许他祭祀赵氏祖先。”
‘左传.成公十三年’里写的清清楚楚‘国之大事,唯祀与戎’。
字面上的意思很好理解,国家大事最重要的就是祭祀与战争。
在这个战乱不断的时代里,能够与战争齐名,祭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王霄允许赵嘉维持赵氏的香火传承,绝对是巨大的恩义了。
“还有你。”王霄走到李牧的身前,打量着眼前这位看似平平无奇,可一双眼睛却是极为有神的壮汉“你和你的代地军,必须为朕效力。”
蒙毅等人上前几步,目光死死盯着李牧。只要他敢有轻举妄动,立马就要拔剑。
李牧就算是有心动手,也没有那个能力。
并不是说他被荆轲刺秦的传言给吓到了,传言说王霄是苍天之子,有天神护卫,那荆轲还没靠近就被天降神雷劈成了灰烬。
这种传言他李牧是一个字都不会相信的。
但是他相信自己的眼睛。
作为一个常年习武打仗的战士,李牧能看得出来王霄体态匀称,双目有神。一双大手看似保养的很好,可实际上却是在虎口处有着厚实的老茧,明显是常年锻炼过的人。
赤手空拳之下想要制服王霄,绝非短时间内可以做到。
而四周这么多的护卫,两三个呼吸之间,自己就会被乱剑砍成肉泥。
刺秦是不可能刺的,代地人还需要他。
“陛下,我等愿意臣服为藩属。”
“行了,这种忽悠鬼的话对蛮族说说就好,跟我就别来这一套了。”
王霄摆摆手,接着说“也不会让你们跑到天涯海角去打仗的,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