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B轮、C轮、D轮的融资。
这时,该风险投资基金又投资了另外一个项目B。
该项目估值1亿元,风投基金出资2000万元,占股20%。
可是这个B项目没发展好,眼看着就不行了。
这对该风投基金来说,就很不友好了,这投资不失败了吗?这会影响基金的业绩啊,这也不好跟投资人交代啊?
怎么办?
这个时候,该风投基金就可以找创业公司A来帮忙了。
毕竟,A就是靠着该风投基金的帮助成长起来的。现在该基金遇到麻烦了,创业公司A顺利地发展起来了,也应该去报答。
然后,内部勾兑就开始了。
创业项目A以3亿元的价格,以股票置换的方式并购了创业公司B。
这样一来,问题就解决了!
该风投基金出资2000万元,持有了20%的股份,当时B公司估值1亿元。现在B公司却卖出了3亿元……这就大赚了!
出资2000万元,卖出6000万元,净赚4000万元!
业绩足够亮眼!
这还不够。
在这个过程里,创业公司A毕竟是亏损了,高价收购了一个没什么实际价值的创业公司B。所以,该风投基金就会从这4000万元的利润中,拿出30%-50%,私下转给创业公司A的创始人。
整个流程就走通了。
风投基金获利了,创业公司A的创始人获利了。连创业公司B的创始人也获利了、解套了,就会对该风投基金感恩戴德,下次创业的时候会优先选择跟该风投基金合作。
总之就是国内的金融投资领域不够成熟,还有很多的漏洞可以钻,存在着大片的灰色空间。
在这些灰色空间里,人情因素就非常重要。
周不器听了这个案例,就颇有些大开眼界,“不过这种资方主导的溢价收购,在美国好像也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