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信是要送去给摄政王的。
若是由属下代笔的话,书信应该送不到摄政王的手里。
只有世子爷亲笔写的信才能让引起朝廷的重视。”
花漫漫第一次听到摄政王这个称呼,不禁有些好奇。
“朝中还有摄政王?”
杜先生细心地解释道。
“您失忆了,不记得也不奇怪。
如今圣人卧病在床,太子年纪又小,所以朝中政务都是由摄政王代为处置。”
花漫漫恍然。
说白了如今朝廷都是摄政王说了算。
他才是上京城里的老大。
杜先生将蘸了墨的毛笔递过去:“世子爷请写吧。”
花漫漫试探性地问道。
“我要是说我连字都忘了该怎么写,你会相信吗?”
杜先生微微一笑:“如果您不会写,属下可以握着您的手,一笔一划地教您写。”
花漫漫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
感觉浑身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她赶忙拒绝:“不用不用,我自己来就行了。”
事已至此,她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要是等下杜先生质问她的字为什么那么难看?她就推说是自己失忆了,忘了写字的技巧。
可当她真正握住毛笔的时候,手指竟不由自主地调整到了正确的握笔姿势。
写出来的字迹看似随意,但细看之下,却隐隐能透出几分锋利。
这明显不是生手能写得出来的字。
就好像她曾经写过很多毛笔字,身体早就养成了惯性。
等写完一封书信。
花漫漫看着那些及熟悉又陌生的字迹,不禁有些出神。
她什么时候学会的毛笔字?
她怎么都不记得了?
杜先生拿起书信看了看,含笑赞道。
“世子爷虽然失忆了,字却比以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