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国心情有点复杂,以前叶锦程为了救他,瘸了腿,他心里愧疚,觉得亏欠了叶锦程。现在他的腿好了,比以前还要意气风发,他反而有点微微不自在。
他好强,权力心比较重,虽然以前经过叶锦程的点拨改正了处世原则,可经过时间的推移,与周围人的捧高踩低,他那颗刚刚变的正直的心,就慢慢的又被腐蚀了。
此时此刻,见到完好无损的叶锦程,神色坦然的叶锦程,他觉得,站在他面前,他竟感觉到了自卑。
叶锦程的疏朗大气、光明磊落衬托了他的投机钻营、谄上欺下的阴暗心理,他苦涩的而又自嘲的笑笑,问道:“在买东西吗?”
说完他看向了站在叶锦程旁边的纪迎夏,微怔,想不到叶锦程腿都好了,还是和这姑娘在一起。
他再次自讽,也是,叶锦程是谁呀,在他落难时都愿意跟着他的姑娘,他腿好了,他只会加倍的对这姑娘好,又怎么会做出那忘恩负义的事情,抛弃愿意跟着他吃苦的未婚妻呢?
叶锦程微笑着点头,神情平和,按理对于许久不见的战友,他本该是激动的,可他的情绪却没什么波动,好似面前的王爱国只是个认识的人,两人并没什么交情似得,说道:“我陪着媳妇来买衣服!”
王丽华从刚刚见到叶锦程开始,眼神就再也没从他身上移开过,自从前年在叶锦程这里受了挫,她就打算放弃他,忘了他。
可经过一段时间的自我折磨,她发现她错了,她越是想忘记叶锦程,越忘记不了。哪怕她尝试着和别人交往也不行,因为那只会愈加让她发现叶锦程的好。所以更加忘不了他。
现在他的腿好了,比以前更加英俊,也比以前更加洒脱,尤其那眉眼间偶尔闪过的温柔,更是令她心折不已。可是她刚刚听到了什么,他说,我陪着媳妇来买衣服!
媳妇!
她看向了站在他旁边的纪迎夏,她也比以前更加漂亮,更加柔媚了。他们两人站在一起,简直天造地设。可即便如此,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