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是一辆短轴版铃木吉姆尼,看上去少说有二十年车龄的样子,排气管锈迹斑斑,仿佛随时都要从车身上掉下来,座椅露出了弹簧,车的主人便在上面加了一层草垫,以免弹簧划破乘坐者的屁股。
四个人开着这辆破破烂烂的小吉普进了丛林,开车的是向导儿子,而向导本人自从进入雨林区之后,目光便忽然锐利了起来。
他抱着一把老式雷明顿步枪,始终保持站立,脑袋伸出顶棚之外,向四周的丛林里观察。
起初还是铺了砂石的土路,但很快道路就变的泥泞,吉普车行驶速度非常慢,平均每隔三十分钟,狄五常和魏晨便要下来推车。
遇到更加恶劣情况的时候,装在吉普车前后的电动绞盘,便能够发挥作用了,将钢绳从绞盘中拖拽出来,绑在树上,然后借助电机的扭力,将吉普车拉出泥泞。
第一个下午,他们用五个小时的时间,只推进了七十三公里,当晚住在树林中,向导让魏晨和狄五常呆在车上,自己和儿子睡在外面。
他们点了篝火,防止野生动物靠近,又在吉普车的周围,洒了一些气味难闻的液体,据说那是某种动物尿液混合了草药的产物,可以防止毒蛇靠近。
天快亮的时候,狄五常被枪声惊醒,他慌忙跑出吉普车,却被向导的儿子一把抓住。
魏晨也爬了起来,问向导为什么开枪,向导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不清楚,但他感觉有危险在慢慢靠近,或许是一只猿类,也或许是一只狡猾的美洲豹。
好不容易挨到天亮,向导儿子去开枪的方向查看,带回来一只浣熊的尸体。
尸体上爬满巨大的亚马逊红蚂蚁,它们正在啃食浣熊的内脏和脑髓,向导那一枪,准确打进了浣熊的脖颈。
第二天下午,道路消失了。
河水冲毁泥泞小道,狄五常他们只能下车,向导儿子脱光衣服,带着缆绳游到对岸,将绳索绑在一颗大树上,叫狄五常和魏晨抓住绳索游过去。
狄五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