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毛或者炖兔子,烤鱼。
结果左等右等都不见林平回来,眼见日头偏西,她就有些急了。
这会儿,林平正面临着流落荒岛后的最大危机。他方才遇到一头小野猪,欣喜之下,捕杀了野猪,在溪水边剥皮收拾的时候,却被一群野狼围住了。
野狼足有十几只,冰冷的眼睛,即便在这样的白日也让人毛骨悚然。林平下意识提起了匕首,额头冷汗瞬间淌了下来。
先前探查整个海岛的时候,他和霍潇潇实际只走了一半,另一半是茂密的原始森林,他们没有踏足,倒不是懒散,实在是森林里瘴气很重,根本不会有人居住生存。
但他们却忘了,人不能生活的地方,野兽却是可以,比如眼前的野狼。
先前在北茅老家的时候,疯爷有一阵儿发疯一样训练他们兄弟,他们也遭遇过狼群,甚至是老虎。
但那时候十几个兄弟在一起,胆气足。
如今,即便他也算身经百战,独自面对十几只饥饿的野狼,也是免不了紧张恐惧。
十几只野狼,显见是觉得一只小野猪不够它们打牙祭,把林平这个魁梧的壮汉,当了另一道大餐。
它们都没给林平准备的机会,直接就扑了上来。
老话说,好虎架不住群狼。不是说狼群多凶猛,而是狼群擅长配合,不只是凶狠,还有狡诈。
十几只饿狼,先是扑上来两只,咬像林平的两条腿,林平下意识弯腰挥匕首的时候,又有几只从背后扑上来。林平再抬头,那只额头留了一搓儿白毛的头狼就闪电一般窜起,咬像林平的咽喉!
不得不说这群野狼配合的太好了,林平即便勇武,被十几只野狼缠上,也是招架不住。但它们唯一算漏的一点就是林平的匕首太锋利了。
这是当初狼头山作坊那边琢磨出了粗钢之后,夜岚特意打造的一匹匕首,分配给他的亲卫营。娇娇特意分出十二把最好的,然后给每个哥哥送了一把。即便远在太平港的林平和林护,还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