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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用说,没人愿意在没有结果的事儿上付出太多时间和精力,更没有人愿意被别人利用,被当成傻子一样骗的团团转。
因此要想就此事接洽就需要有个前提,就必须得让两家法国片厂的董事会先认,宁卫民的有诚意真的想做成这笔交易。
而且他还得证明自己的有钱,真的有能力达成他所提出的交易才行。
虽然阿兰德龙一直在中间担当介绍人,但这不够,关键是得让宁卫民出示一张至少五千万美金的信用证才行。
当然,如果宁卫民的是有诚意和实力来完成交易,那么也得防止消息泄露,引来别人搅局。
毕竟大家的电影拷贝都扔在库房里,有两家公司相互比较价格就已经足够了。
所以两家法国片厂传回来的反馈信息就是告诉宁为民他们的两个要求。
一,这件事在正式谈之前必须保密,不能对外宣传。
如果让媒体知道了,此事便只有作罢中止,他们不会承认。
二,宁卫民还得快提供五千万美金的信用证,或者是相当於四亿法郎的货资证明才能推进此事,否则免谈。
这两条对於宁卫民来说,当然都不是问题。
保密是应该的。
其实宁卫民也只想平平安安谈完交易。
正所谓夜长梦多他没有想让更多的电影片公司加入到竞价的想法。
他不差那点钱也没有太多时间。
资证明就更不是问题了。
他海外资几乎全在苏伊士东方理银行的帐户里,法国恰恰就是这家银行的总部所在地。
所以对於两家片厂的要求,他只需要苏伊士东方理银行总行为自己出具务担保就可以了,用电话和传真就能认。
其实真正让他为难的倒是另外的一个问题――牵扯到这么庞大资金量的交易,而且事关未来的长久利益,他需要一个信得过的律师帮助签订毫无破绽的协议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