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水土不服,越混越差。
这就叫强龙不压地头蛇。
甚至因为这个,流氓跑到异地想隐姓埋名,过过踏实日子都难。
因为社会混的人都挂像,带着痕迹呢。
除非别出门,只要出门一溜达,就容易招灾惹祸,引起没必要的纠纷。
拿马家哥儿俩来说,他们出门,别人就不能拿眼睛和他们对视,否则就会被视为挑衅。
嘿,敢犯照,你他妈够猖啊!打你丫的!
所以流氓去异地必须拜山头,就是怕引起误会和纠纷。
干脆这么说吧,反正从古至今愿意离开故土跑到异地去的,向来就只有两种人。
一种人是能力大,心也大,可出身之地却是个小地方,出去因为不甘心,所以主动寻找远大前程和发展空间的。
就像当年在沪海发迹的犹太富翁哈同,还有那从意大利跑到法国,又从巴黎跑到共和国的皮尔卡顿,都是如此。
无不应了那句“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另一种就是走投无路,待不下去了,被逼无奈只能跑路的。
就像当年那些因为战乱逃到咱们这儿的白俄贵族、犹太人,闯关东的那些山东人,从西西里岛跑到美国避祸的教父,还有从北平跑到沪海的许文强,不外如是。
至于马家哥儿俩,实际上是属于京城流氓里混得中不溜儿的那种人。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并没有多大上进心或者野心。
他们觉得当家门口的一霸,欺负欺负普通人,过过醉生梦死的日子就挺好。
忍一时之辱真不算什么,反正这儿失去的,再从别处拿回来不就完了。
当然是既不愿意,也没必要去当“过江龙”。
说白了,他们要真有去外面冒险的勇气和志气,那就不是流氓了。
现在这样认个怂,这对他们来说反而是最优选择。
于是这也就成全了哈德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