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杆和轮子。
这两玩意组合起来,省力又方便,有谁能避得开啊?
而且不同于只有国人会稀罕的易拉得领带,这种拉杆旅行箱的实用性是能够覆盖全世界的。
说起来,都有点像霸道的利乐包装了。
光靠专利授权,就能收钱收到手抽筋的地步啊!
最重要的,是这东西的发明并不是什么高科技,就是一个简单的好点子。
那他干嘛不完善功能,把拉杆箱的专利攥着自己手里呢?
要是等到这玩意再被别人发明出来,那岂不是傻到家了吗?
而且还别忘了,他曾经拜托曾宪梓去帮自己买旅行箱的时候,当时已经把拉杆的概念无意间给透露出去了。
天知道那个精明的港城商人会不会受到灵感触动,自己想着去开发这东西?
要是那样的话,碍于情面,他还不好去计较什么。
那自己的个人利益可就大大受损了。
但反过来就不一样了,只要他先把这玩意在日本注册了。
无论是曾宪梓,还是宋华桂,又或者是皮尔卡顿大师,都会对他的知识产权予以尊重,绝不会萌生出什么不该有的想法。
甚至在跨境注册和投产上还会给予相当大助力,给他开出公平合理的合作条件。
那到时候他的格局可就大了,相当于一只手掌握了全世界旅行箱制造业的咽喉,那话语权可就了不得了!
所以还等什么啊?还是得先下手为强的好,免得夜长梦多,赶紧注册吧!
从综合角度来说,这注册拉杆旅行箱专利的事儿,甚至都优先于他在日本置产的事儿啊。
可话说回来了,要想申请专利就得准备材料去办专利申请手续啊。
法务上的支持他不愁,自己如今已经是有律师的人了,何况还有谷口能够帮忙跑腿儿。
文字资料他做汉语和英语的没问题,可日语文本和图形资料,他就费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