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我们喜欢了一个女子,就像骑着骏马去捕捉猎物,就一定要让她变成自己的女人。至于嫁过人,有那么重要么?”
“大人,冬儿不会喜欢上你的。从我为他插上钗子那一刻起,这一生一世,我就注定了是他的人,不管他是卑微还是闻达。”
“你知不知道,按照草原上的规矩,谁掳来的人就是谁的,她的主人可以任意处置她?嗯!”
“大人……我不怕死!我可以去死!”
“你……!”
耶律休哥仰起脸来,让雨水浇在自己脸上,忽地仰天发出一声咆哮。
“真的么?不管他是卑微还是闻达?我要把他捉过来,在他琵琶骨上拴上铁链,做我的一条看门狗。我倒要看看,那时候,你是愿意跟着一条狗,还是愿意要一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
耶律休哥伸手一抹,雨水四溅,他已探手抓住了自己的长戟,往空中一扬。
“哗!”
如果有人这时从空中俯瞰下去,就会看到匀速前进的锥形契丹铁骑,就像是从一个锥形的套子里射出了一枝箭。随着耶律休哥挥戟的动作,所有的骑士都解开了备马的缰绳,训练有素的备马放缓了脚下,渐渐落在后阵。而骑士们已经握紧了武器,身形下意识地俯下去,鹰一般锐利的眼睛盯紧了手执大刀,大步飞奔而来的罗克敌和他身后的百余勇士。
百余勇士,人皆布衣,手执钢刀,向契丹铁骑迎面冲来。
他们在送死!
他们是一群弃子,一群自弃的战士,唯一的使命就是牺牲。
每个契丹勇士都明白,在铁骑猛冲之下,不能结枪阵自保,以这样散乱的阵形迎面冲来,根本就是送死。这些宋人根本就没有想着战胜,也没有想过活着回去,他们唯一的目的,只是要拖延时间。
勇士!人皆敬之。哪怕是他们的敌人。
没有人下令,但是所有的契丹武士不约而同的举起了手中的兵刃,那既是对大宋武士的致敬,也是表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