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记载下张献忠进入湖北后,关于筹措军饷的一个小故事:“献贼劫某御史家,自门达寝皆有藏。众骇其多。一贼曰:‘为我辈累此辈。’一贼曰:‘为此辈生我辈。’噫,二贼亦黠矣。可为士大夫发一怍也。”至于没收明宗室的家产作为军饷,楚王朱华奎就是个典型例子。
各种史籍中,对于张献忠占领武昌后的记载,记载颇多,但是却也是有许多禁不起推敲,甚至是自相矛盾的说辞。编写《圆圆曲》的大才子吴伟业所著《绥寇纪略》算是比较靠谱的书,也说大西军破城之后,将“男子十五以上二十以下录为兵,余连项就戮,贼持刀者腕为脱,乃佯开汉阳门纵之去,门逼水,人嚣呼蹈籍,铁骑围而蹙之江中,自鹦鹉洲达于道士洑,浮胔蚁动,水几不流逾月,人脂厚累寸,鱼鳖不可食”,简直描绘得惨绝人寰。又说义军尽把漂亮的妇女编入“婆子营”,“收其值,给军用”。
可是,吴伟业在同书的另一个地方却也说:“初,献忠踞武昌,有大志,故于属城不甚残杀。尝题诗黄鹤楼,令其下属和。诈收人心,发金以赈武昌,汉阳难民。”这段话倒是多少透露了一点当时的实际情况。《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六也说:“以妇女立婆子营,收其夜合之赀为军需。”既然说全城的百姓几乎被献忠杀光,而义军普通士兵又不准私藏银财,那么“夜合之赀”从何而来呢?可见造谣也需要水平。
真正对武昌地区居民穷极蹂躏的是左良玉部官军。本地人魏赏延记载说:崇祯十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左部官军从樊城逃到汉口镇,“士甚强,马甚壮,……而仇镇人亦甚勇,于是居其居因薪之,食其食因粪之,财其财,妇其妇,而男则筑以刀镮而逐之。越二日,监军道皖城王扬基与大将军旧,迎之渡江。驻省城(指武昌)外金沙江洲。洲人受其荼毒与汉口同。二镇故并雄财货,甲于全楚,不数日荡然焉。”(见《竹中记》)“居其居因薪之,食其食因粪之,财其财,妇其妇”什么意思呢?住人家的房子,把房子点火烧了;吃人家的饭,往饭里拉屎撒尿,抢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