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被淹没在嘟!嘟!嘟!的爆响中。
标枪插进了地板,火星四冒中,枪尾剧烈的震颤着。
“哇!”
惊叹声乱起,市民们看到,每一位列支敦士士兵左侧,都插着一支标枪,俱都是半尺的距离。
这意味着,巨魔的一轮透支,能秒杀列支敦士全团。
要知道,士兵们可是在行进中呀,要拿捏好提前量,甚至投掷的位置都相差无疑,这说明巨魔猎兵的射术,已经出神入化。
列支敦士的士兵骤然看到身旁多出了一支标枪,吓得一哆嗦,队形和节奏直接打乱了。
巨魔猎兵们面无表情,就像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等走过这个位置后,随手拔回自己的标枪,反手插进了枪囊中,简直酷的叼炸天。
“这些家伙,魔法标枪可不是给你们这么浪费的。”
带领着食尸鬼兵团的杰克逊跟在后面,看到这一幕,忍不住撇嘴,皇家大道的地板可是黑曜石铺就,坚硬无比,想要破开,可不容易,唐顿配给给猎兵团的魔枪价值昂贵,是用来攻击魔法师、重骑、重步,这些防御力爆表的兵团,或者性价比较高的稀有兵种。
苏亚雷斯一直渴望着重现巨魔千年帝国的辉煌,所以遇到这种堪比大阅兵的机会,肯定要秀一把。
“亡灵?”
看着密密麻麻身穿勇士铠甲的食尸鬼,市民们差点以为自己看到了日德兰兵团。
“还好,德兰克福也不全都是重量级兵种。”
市民们全都松了一口气,毕竟食尸鬼是炮灰兵种,可是为什么,这些亡灵,却让人感觉到一种心悸的气息?
“为了吾主的荣耀。奉献一切,万岁!”
终于。有食尸鬼喊了出来,手臂向斜上方的举起。
唰!
一片手臂如林。
对了,是狂热!
市民们终于明白了,食尸鬼眼睛中的神色,叫疯狂、叫狂热、叫无畏,是那种狂信徒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