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准备着!”唐顿握拳,屈起胳膊,秀了一下肌肉。
“以你现在的灵魂种子强度,释放的灵魂力可以完全控制三只食尸鬼,四只也勉强可以,但是存在随时反叛的风险。”荷玛提醒,“我建议,还是以稳妥为主。”
“还是四只吧,就算反叛了,也不过是杂鱼,威胁不大。”唐顿计算了一下带四只食尸鬼魔仆的收益,利大于弊,于是否决了荷玛的提议。
“随便!”荷玛只是报出隐患,至于选择权,在唐顿手中,而且带着一个‘定时炸弹’也可以让他更加谨慎。
“三只穿重型铠甲,作为肉盾使用,一只穿皮甲,保证足够的移动速度,负责补位救急!”唐顿思索着如何把魔仆的价值发挥到最大。
“你如果做监工,一定是最黑心的,食尸鬼碰上你这么一个主人,太倒霉了。”荷玛调侃了一句,催促,“快讲故事吧!”
魔典骨子里透着一股文艺范儿,完全就是个诗人,所以对《罗密恩和朱丽叶》非常喜爱和痴迷。
“别急,还有问题。”唐顿的回答,让塞蕾丝不满地嘟起了嘴巴,“武器店的那些装备还是不够好,通往军械库的路还没有打通吧?”
魔仆本身的素质已经定型,为了增加战斗力,唐顿只能在其他地方想办法,这些没有智慧的家伙用不了魔法饰品,那剩下的就是更换更好的铠甲和钩爪,让它们更加的耐揍。
武器店的装备太少了,根本没得挑,而且没有保养,尽管是精良级,但是真要算下来,还达不到这种程度。
每一座城市都有军械库,除了应付士兵们日常的训练损耗外,还要为了突然爆发的战争做储备,所以一般都封存着大量的铠甲和武器。
有塞蕾丝这位向导在,唐顿要找到军械库,轻松的犹如碾死一只蚂蚁,就是大街上的那些食尸鬼比较烦人。
唐顿要提前杀死它们,不然进入军械库,遇到战斗,要是把附近的亡灵怪物引过去,那他绝对会被包了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