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随时重看的优点,进一步分化出了巨星和超级巨星。互联网受众的口味和电视受众的口味还不同,更强调互动,更新颖,更喜欢追逐新生事物。那么两个巨星,一个爱尝试新东西,爱用互联网语言,喜欢和大众通过互联网沟通,另一个则依旧围绕电视观众,那么自然的,前者就拥有了基于互联网的庞大商业价值。进而,他的收入、影响、生态,以及生活都和后者有了区别。比如,电视时代的巨星需要有一个好的形象,起码在接受采访时要文明,不能有让人不适的习惯。可到了互联网时代,仅仅这些是不够的,你还要有趣,要亲和,要潮,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网友的喜欢进而他们看你的比赛、买你的球衣、消费你的品牌。”
“互联网这个渠道和工具自身的特点,就如同电视这个渠道和工具自身的特点一样,塑造了新时代的足球明星。当代的球员从渠道来讲收入分为三部分,一部分来自看台观众、一部分来自电视观众,一部分来自网络观众。你能抓到多少,你的俱乐部和赞助商就会给你多少。他们有非常强大严密的调查组织,会把你的商业号召力调查的清清楚楚,绝不会多给你,但也不敢少给你。所以,现代足球进入到了超巨时代。”
“但是按你所说,巨星很多?同时代的马拉多纳、贝肯鲍尔、普拉蒂尼、荷兰三剑客等等一大批巨星,但超巨好像只有你们三个?”
“互联网的一大特点就是无障碍,不像电视,说不转播就不转播了,你影响力再大我电视台不放,我电视台的观众就不知道你。而互联网,起码在文体运动上各个国家基本是不设置障碍的,或者说设置了也容易被突破。那么这就带来两个新颖的特点:其一是影响力极度扩张;其二是资源非常容易集中。比方说欧洲之外的球迷借助互联网第一次直接看到了欧洲的足球比赛,那么很自然的他首要的会去关注头部俱乐部、头部球员,所以互联网时代里各大联赛俱乐部的豪门和一般俱乐部的收入差距拉大了,球员的收入差距也拉大了,也许薪水上不大,但总收入非常大。最终,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