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生产
维创电子公司也一样如此,为了进入东瀛市场,只能找东瀛本土的L光公司合作,成立一家合资企业。不过,再过几个月,就满三年了。
按照东瀛的当地政策,注册满三年,东瀛本土的公司可以把股权出售给维创电子公司。与此同时,维创电子东瀛分公司尽管是一家外资企业,但却拥有类似于东瀛本土公司大部分的权限。
通过这种限制手段,使得不少的东瀛本土企业,借助东瀛市场优势,迫使希望在东瀛赚钱的外国公司,将核心技术与东瀛企业分享。
以市场换技术,这种手段也是东瀛人先玩的,而且,正是因为玩的比较成功,所以,后来天朝也大喊以市场换技术。总体上,以市场换技术理论上行得通,但一味跪舔,未必真的能换到技术。东瀛人那样鬼精的,能学习就学,学不到去偷。技术专利到期之前,就学的差不多了,专利一到期就快速的布局,靠着价格战和微创新,跟技术发明者抢占市场。
比如,DRam内存的专利是英特尔公司搞出来的,但是80年代初,DRam的80%市场都被东瀛半导体公司靠着低价倾销拿走了。连英特尔这家原本的存储器老大的公司,都被逼迫的放弃存储器,成为了一家专注于研发和制造cPu的公司。就可以见到,就可以知道,80年代的东瀛的商战是何等的凶猛。
如果不是米国及时的用广场条约逼迫日元疯狂升值,极大的提升了东瀛的产品的生产成本,将其原本具备优势的性价比优势抹掉了,刘焱有理由相信——有可能,IBm、英特尔、微软等等一大票公司都有可能被东瀛企业干掉!
也正是因为,米国用盘外招消除了东瀛企业的竞争优势,才巩固了其在信息时代吃掉了绝大部分蛋糕的特权。
市清健太郎笑咪咪的说道:
“刘先生,何必急着赎回股权呢?我们L光,在东瀛市场拥有巨大的本土优势,作为股东,我们也很少干涉企业的经营,这样继续合作不是很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