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过期,刘鑫可以随意制造,而不必担心侵权问题。
而cd音乐播放器涉及到的小型镭射盘相关专利,却是飞利浦前几年刚刚注册的,刘鑫想要获得授权没那么容易。
说到小型镭射碟专利,就不得不提及到两家公司,飞利浦和索尼。
这个专利首先是飞利浦发明的无疑,但是索尼却对小型镭射碟的前景非常看好,也想参合一脚,于是他找到飞利浦,说道:
这个小型镭射碟很有前途,这样你和我共享专利,咱们一起把这个标准推广出去。飞利浦当时对小型镭射碟的重视不高,还真就傻乎乎的答应了索尼的请求。
结果呢,索尼拿到专利后,甩开飞利浦,独自开发了一套音频镭射碟系统,并且发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商用光盘播放器cDP-101,也就是后来的音乐cD。飞利浦一看情况不对,意识到自己被索尼忽悠了,也赶紧追加资金和技术,研发了自己的音乐cD系统。
这两家公司的技术标准一开始是互不兼容的,也就是用索尼的cD播放器,播放不了飞利浦制作的音乐cD光盘。反之,用飞利浦的cD播放器,也同样播放不了索尼制作的cD光盘。后来又有其他几大公司加入了这场游戏,纷纷推出自己cD光盘标准,和别家的也都不兼容。
索尼和飞利浦一看这情况似乎不妙,弄不好要鸡飞蛋打,谁都捞不着便宜。于是两家凑到一起一商量,就决定利用他们手里的小型镭射碟基础专利,强制推行了一套统一的音乐cD光盘标准。
至此,音乐cD标准得到了统一,音乐cD光盘行业才快速发展起来,很快就取代了黑胶唱片和磁带,成为了音乐歌曲的主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