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气势,何等震撼?
毫不夸张地说,便是大地,都仿佛被这一声声“杀”,给震得隐隐在颤抖。
军心丧尽的反军中有人大喊着想要整顿秩序,勉励抗敌。
又有人想要抢回张重的尸首。
两方各有目的,更是一片混乱。
窦思危再没有如此畅快过,他一杆长枪冲杀在前,只觉一身武艺,今日方始真正有了用武之地。
他手下的禁军也都称得上是精兵,此时跟随冲杀,只将反军撵得节节后退。
尤其是反军中的乱民们,被挟裹来时,他们以为自己当真是要改朝换代,建功立业了,当然一个个情绪激昂,听话得很。
可张重死得太干脆,太利落了。
乱民们的心志能有多坚定?
当然是一下子就丧失了反抗的意志,此刻简直还要大恨爹妈少给自己生了两条腿。
这要命的时刻,倘若是能有四条腿来逃跑,那该多好?
而禁军后头的青壮们倒是战场新嫩,但架不住此刻是在打顺风仗啊。
像这种没有经过什么正规训练的农民兵,打什么艰险战役当然不行,但要说打顺风仗,那还能不知道跟上么?
上了战场,手上沾了血,在这种氛围下,大凡是个男人,多半都是要激动的。
杀红了眼的人,任是平常再平庸,这种时候都要多出五分凶性。
窦思危畅快大笑:“一群乌合之众,也敢来拿前朝做幌子,举什么反旗?奶奶的,软蛋们,再回家吃几年奶去吧!”
他的马最神骏,此刻亦奔行最快。
有反军来抢张重的尸身,他一枪扫过,随即持枪将张重整个身体一挑。
张重尸身向后滑去,窦思危身后一名禁军便配合默契地弯腰拖住张重,将这沉重尸首拉上了自己的马背。
敌将尸身,又是反贼中的重要人物,当然不能轻易放任反军将之抢夺回去。
城头上,缩头缩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