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自己身上的东西是什么时候没的都不知道。
秦月生曾经就听说过一个关于江南贼王的事情。
说是有一盆水,盆地放着三个金元宝,这贼王伸手去抓,当金元宝被他给从水盆里拿出来时,竟没有在水面上弄出一点涟漪,水面平静的有如镜子,可见其手法之了得。
不过后来这个贼王因为一次失手,便被仇人把一根手指给剁了下来,从此这人金盆洗手,隐姓埋名于江湖当中,再没人能找得到他的下落。
秦月生看着自己的双手,不免有些手痒痒,自己虽已拥有偷窃神功,但没有人给他用来测试神功威力的话,那也是白搭。
“在陨星山里居住了几天,也是时候该回去了。”秦月生将手中的金元宝随手一丢,顿时便孩童心性的一屁股从金山顶上滑了下去。
其途中不少金元宝银元宝不断因为松动而滚下山去,直接引发了这座金山的小型崩塌。
走出府宅收起山鬼珠,秦月生随即便朝着陨星山外方向开始了踏天而行。
……
曹孟达本是一员武将,曾为大唐率兵打过天下极南之处的野蛮子,因此而立过一些军功。
但终究是没有文化,他的言语举止,无时无刻的不在对别人透露,他就是莽夫一个。
五年前,曹孟达见十常侍在长安里的话语权日渐增长,便动了歪脑筋,亲自前往长安求见安典莲,并献上了自己的传家宝‘麒麟赤红袍’一件。
此袍轻盈,乃是用罕见的血蚕蚕丝编织,穿在身上轻松无比,会让人产生穿上了就不愿意再脱下来的迷恋感。
靠着此物,曹孟达成功讨得了安典莲的好感,便请求对方能够在江南弄个大官给自己的当当,那时十常侍的权利虽没有如今这么疯狂,但安排个这种事情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于是乎,曹孟达便成为了江南一座城池的太守。
本来像这种只会打仗的将军,你要他造反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曹孟达此人也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