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总理大臣蒋德璟为首的新内阁。
至于议会,奉行的是两院制,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
上议院的议员,除了少部分由崇祯任命之外,其余的由两京十三省进行推举,暂定为两京各六人,每省各四人。
而下议院,则根据各省户籍人口进行名额分配,人口越多的省份,所得的名额也会相应增加,每省至少有三个名额,下议院人额上限定为两百人以内。
不过,被推举的人最终是否能够进入议会,还需要经过崇祯的最终批准。
两院拥有立法权、财政权和行政监督权,他们分别议事,讨论议案,分别通过,和内阁一起对皇帝负责。
政体形式选定了,就要推行各种适合资本主义发展的制度改革。
这些改革主要分为:政治改革、经济改革、土地改革、教育改革、军事改革、司法改革、交通改革等。
政治改革:加强中央集权,剥夺皇亲国戚的封地,收归国有。
削弱宗藩待遇,亲王入京,不得出京,由国家供养,但不得参政。
除继承爵位的可以世袭罔替之外,余者每传一代爵位就降一级。
改土归流,废除西南地区的土司制度,由中央朝廷直接统辖,与其他各省一样实行地方行政制度。
废除传统的“士农工商”身份制度,将所有宗室成员归为“皇族”;勋贵诸侯归为“望族”;官绅士大夫归为“士族”,其余工农商等一律归为“平民”,并允许各等级之间进行交往。
经济改革:鼓励和推进新兴的工业技术,改工部为工商部,管理工商业,鼓励工商业的发展。全面解除海禁,鼓励海外贸易的发展。
不管是皇族还是其他阶层,只要不当官,皆可以参与到工商业和农业中,鼓励私人开办实业。
土地改革:废除原有的土地政策,允许土地买卖,实施新的地税政策。
教育改革:大兴教育,废八股,推崇科学技术;两京及各省创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