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留下斑斑血迹。
“看来还是个练家子啊,还挺厉害啊,你们今天打不过他,明天也就不用来上班了,一个小喽喽都打不过。”王元七有些城里人天生的傲气,就是看不起叶梵。认为他是农活干多了力气大而已。
另一个保镖看自己的同伴倒下,也听到自己老板发话,自己及时补位上去,却依旧是打不过。用自己看家本事都不行,叶梵一套勾拳,出手快准狠,招招打中要害,打的人直不起腰来。
虽然自己打不过,可为了不丢掉这份工作,保镖还是很努力的快速调整状态,继续迎击。最后被叶梵一脚打翻在地,动也动不了。
“就这?还保镖,我看他们不是你的贴身保镖,倒像是你的贴身保姆啊,你就是那个屁事不会,嗷嗷待哺的小婴儿,还天天吃奶的那种。”叶梵毫不犹豫的嘲讽。
自己本身在部队就能一打二,这种单挑,还不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完全轻轻松松,就是练手的程度。就一个官家子弟,真就认为自己能称王称霸了,不给他点教训,他就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给你点颜色你就开染坊,身上本事再厉害有什么用?”王元七从自己上身衣服口袋里掏出手枪,拿在自己手里,仔细看了看拿着枪的手,怎么看怎么感觉帅气。
酒吧里的人突然看到枪,周围看戏的人都傻眼了,空气一瞬间静止了下来,没想到这得罪不起的公子哥会随身带着手枪。
被王元七搂在怀里的美女看到手枪,整个人忍不住发抖,“怎么?我还能用枪杀了你不成?你这么乖,我可舍不得呢。”说罢又搂紧了身旁的人。
王元七把玩着手里的手枪,“臭小子,你说,是你动作快呢,还是我的子弹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