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很快就回来。”
这一去就是十年。
凌思南回家这天,是阴天。
雾霾沉沉的,将雨未雨,凌思南在车站等了半天,结果段成程一个微信过来,说车撞了,得去修车,还得跟人谈理赔。
凌思南咬咬牙叫了辆的士,从车站坐回了家。
这十年之中凌家为了家族生意和凌清远的教育,一度举家搬到了澳洲,和凌思南更没什么联系。
不过后来也是因为家族生意的关系,不得已还是要折返回来。
凌清远此番也跟着回来了,因为邱善华实在不放心他一个人在澳洲住着,对这个儿子简直宝贝到了恨不得日日绑在腰间的地步。
他们搬回来后住的地方还挺高大上,凌思南从未来过,的士在小区门口就被保安拦住。凌思南既不是熟面孔,又找不到人来证明身份,不得已只能下了车,拖着两大箱行李在小区里乱转。
小区有个球场,彼时少年们身着背心短裤挥汗如雨,一番鲜活耀眼的景象,攫取了凌思南的注意力。
下一刻,人群中飞出一个漂亮的三分球,手腕自上而下划出一个流畅的弧度。有一瞬间似乎周遭流动的时间都被放慢——修长的指尖仿佛按动琴键下垂,指节寸寸分明,在沉黯的天色映衬下,皙白,而干净。
凌思南轻咳了声,移开视线。
怎么对一只手都能脸红心跳。
她看了眼手机上的数字,又抬头望向四周的高楼,不得已只好走到球场边上:“请问……”
凌思南的声音和她的性子不太一样,稍微有一些娇嗲,不是刻意,是天生的。
篮球击地声掩盖了凌思南的轻嗓,她不得不又扬起几分音量,直到陆续有人听到她的声音,手上的动作逐渐停了下来,望过去。
唯一后知后觉的就是刚才那个三分的投手,看到队友和对手都缓了动作,才跟着一起转过头。
凌思南长得很好看。
淡眉粉唇瓜子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