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适合长时间奔驰。
腓特烈斯堡马,高雅积极,记录姓强,最为适合的狩猎马,当然对于卢克等人骑着纯血,或是德国汉若威等名马,李汉只是摇头笑了笑,这些人完全不是来打猎,纯血速度虽然快,可是个姓敏感,娇贵,长距离耐力太差,猎狗配合完全一塌糊涂。
李汉来到嘟嘟身边,摸了摸白狼,白狼肩高超过一米二,完全堪比猛兽狮子,在低矮速度型的猎狗群中完全是如同仙鹤和鸭子感觉。在美国,狩猎是一种由来已久运动,只是随着现代社会发展,美国的年轻一代已经慢慢不在留恋这项简单刺激的运动了。有了更多的选择,更多刺激,狩猎成为中老年人缅怀过去一种仪式,更多于狩猎真正意义。
不过,幸好,美国人发现了一个巨大狩猎国度,中国,这个有着几千年狩猎历史的国家,向往狩猎,为此不惜花费巨资。美国人没落的狩猎活动又迎来了新的春天,为了工作加入狩猎场,为了钱,建设更多狩猎场等着中国游客上门,这可是好生意。
卢克和菲利普曾和李汉聊过这件事,他们对中国对狩猎的喜爱感到吃惊,在美国已经很少有年轻人喜欢狩猎这项枯燥的活动,而中国人却越来越多加入狩猎,白白送出手中的钱。
李汉只能苦笑摇头,对此,李汉也不太明白,或许是钱太多,还是刺激太少,再或许认为狩猎是高雅的活动吧。李汉的解释,卢克和菲利普越加不解了,狩猎是印第安人为了填饱肚皮,不得已的身体劳动,虽不低劣,却也高贵不起来。
想到这里,李汉微微摇头,边上康博见着,笑着说道.“汉,或许我们该喝杯红酒,去高尔夫场聊聊,比这里追着一只火鸡,傻乎乎的可要好多了。
“谢谢,康博,我想若是猎到一头鹿,那就美妙了,我喜欢它的味道。”李汉喜欢酱鹿肉,可惜国内时候少,来着美国,没吃几次,如今有条件,当然要打几头解解馋。
“祝你成功,汉,鹿肉和红酒,不错搭配。”康博梅隆和李汉关系不错,当然只是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