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还是决定——好吧,既然姑母发了话,那就还是杜氏女吧,不必加以回绝。
“可先定亲,待该往赴徐州,立稳脚跟,隔一二……三四载,再迎其北上成亲不迟。”
裴氏闻言,不禁喜笑颜开,说:“既如此,我即请卫道舒(卫展)为媒,为卿前往纳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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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杜氏的定婚事宜进展得颇为顺利。在杜夫人看来,那是为了加强裴、杜两家的联系,好提升自己在家族中的地位;而对于杜乂来说,渡江后家业已甚是凋零,如今最大的靠山王澄也倒了,那么通过与裴氏联姻,得以巴结上东海王府,实属求之不得的机遇,自然无所不允,甚至不敢过多地索要聘礼。
不过杜家不肯答应等待太长时间,杜乂提出,最多两年,就要送妹妹去淮南完婚——“世祖武皇帝曾有诏:‘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岂敢违命?”
裴该心说得了吧,那只是大乱方息之际,为了充实人口而临时性的举措,类似规定婚嫁年岁上限的诏命,历朝历代也都有过颁布,一般最多管十年,完了就没人理啦,怎么能当作理由?再说了,以杜氏的家世,就算违了法,又有哪个不开眼的长吏敢来管?
想来只是因为定婚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而且撕毁婚约在这年月也是寻常之事,甚至都不会引发士林中的讥诮,所以杜乂怕时间拖得久了,裴家不要他妹子,那不但耽搁了妹妹的青春,同时也会影响到自家的晋身之阶啊。
因此对于杜氏的要求,裴该连声应诺,表示最晚等姑娘十六岁的时候,他就会派人来迎亲。其实心里话,我这便要一去数百里,到时候假装忘了期限,有本事你亲自跑淮南来催促啊。就说徐方局势还不稳当,随时可能遭到敌人的攻击,杜氏女北上恐有生命危险——真要是人姑娘胆儿肥,不怕死,偏要跟着我,那我认了!
易得无价宝,难寻有胆娘嘛。
他跑去跟王导商量,又让裴氏致信司马睿,把东海王傅的位子就拱手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