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性事件。
所以,明面上看,是看不懂这个变化的。为什么6便士的税,北美的反应没那么大;反倒是降到了3便士,反应反而变大了?
因为,本质不是6便士变3便士。
本质是中央的政府直派的海关稽查,去督办走私案,而不是由当地士绅陪审团办案。
而这,又涉及到一个征税成本、是否有能力做到的问题。
在不考虑哲学、法学、道德等等诸多情况的前提下,只考虑现实一点的行政问题。
之前沃波尔的《消费税》,以及历史上后来的《苹果酒税》,抛开那些法律上的争论,只谈行政问题,其实就是“我也知道应该在海关和销售端查税,但是他妈的行政能力不允许,做不到啊,只能去生产端和储存端查”。
这和大顺这边皇权不下县、乡村士绅自治、由乡绅包税,差不多。哪个傻吊当皇帝也知道,下县好,但能力不允许,做不到。
这种地方和中央的博弈、以及行政能力所限的稽查管理能力,这就是哈利法克斯伯爵认为最好把贸易中心放在伦敦的原因。
放在伦敦,能够在大宗货物进入海关的时候就征收关税。
而要是放在荷兰,由商人自行运输,就算英国规定了关税额度,分散在爱尔兰、苏格兰、英格兰、北美的各个海关,能让英国政府收上来三分之一的关税就不错了。
走私的便宜,谁买交关税的?而且到处是港口,根本不可能查的过来,尤其是在苏格兰、爱尔兰、北美等地,普遍认为走私是无受害者的犯罪、且支持走私的大环境下。
而现在哈利法克斯伯爵,以及布特勋爵,还有小国王,面临的问题,不是未来的“英国工业被东方工业所毁灭”的将来时;而是“还不上国债可能要被剁头”的现在时。
既是说,即便不考虑工业萌芽被毁灭的将来,已经默认接受了大顺的贸易协定。
那么,怎么征税、在哪征税、海关如何办、在哪交易等等这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