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对英国的怨恨,对航海条例的恶心,且不说市场和运输,只说物流中心的好处。
假设大顺现在急需美洲的棉花,量大。没有航海条例,这活肯定是落在荷兰人身上了:我船多、运费便宜、路熟、巴伦支一样的信誉、跑得快、船大能偷税降成本。
全世界打听打听,谁家的运费也没有我荷兰便宜。
如果是自由贸易,各国的资本家肯定选优势这么大的荷兰航运,那么大量的棉花就要在阿姆斯特丹集散装箱分包。
资本又不傻,能省运费,干嘛不省?
这样一来,既养活了一群水手、船长、造船工匠;也养活了一群抗包的、分捡的、装卸的;又养活了一群投机的、玩期货的、搞海运保险的;还养活了一群开饭店的、开旅店的、开妓院的……
就像是倒了一个东印度公司,直接加间接是影响的人口数以十万计;亦或是大顺威海等地,因为驻军按时发军饷导致的商业畸形繁荣。
运输业务这一套行业,也可是不止关乎货运那点人。
法,是人定的。
而且还是外国的法。
自己当然可以不遵守。但不遵守的结果,就是被人抓住后杀头或者抢货。
打不过定法的人,法就有效。
想要改变现状,只有两种办法。
合法手段,当然是通过英国国会,修改法律。
但就凭米子明去了一趟瑞典,英国国会就能迅速修补法律漏洞这一点来看,这不是给点钱游说行贿就能解决的。
要么,就是“不合法”手段。
以暴力推翻法律执行的基础,以暴力推翻维护法律的国家的暴力工具——英国王家海军。
没错,我就违法了、我就走私了。但你抓不到我、惩罚不了我,那么这法是否存在有什么意义呢?
荷兰现在面临的困境,其实说到底就一点:海上打不过英国。
柿子要挑软的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