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可选择的方向就多了。”
“天朝是支持自由贸易的。实际上这一次我去欧洲与你们荷兰人谈判,最终谈崩的原因,也是因为你们拒绝自由贸易。若能自由贸易,当然好。”
“可如果欧洲各国都继续维持重商主义高关税政策,那么日后天朝的香料供货,我看也可以采用以下勘合制度。各国按配额比例,拿到能在自己国家市场内的货,互不干涉。”
“葡萄牙拿的货,足够在葡萄牙和其殖民地卖。西班牙人如此、法国人如此、俄国人如此,也不是不可以,对吧?”
这种垄断之后,划分片区销售的模式,当然是可行的。虽然刘钰根本是反对的,可还是要通过这些人,给荷兰那边的人递个话:大顺的选择可多了去了。
既可以全面和英国人合作,把香料在欧美的专营权,交给英国人。就像是和俄国人合作,将大黄在欧洲的专营权交给俄国人一样。
这样做的好处,是有俄国大黄贸易作为先例,借鉴起来比较容易。分销商自己就会为产品打广告,比如大黄,被俄国人炒作的简直快和高级保健品差不多了。
当然,也可以采取定额划分片区分销的模式,因为大顺绝对可以对香料进行垄断,所以这个办法也行得通。
甚至,长期看来,完全也能将南美的香料挤垮。
这一点,荷兰人心里最是门清儿。
不管是香料垄断,还是当年的奥斯坦德茶叶事件,荷兰人用的都是标准的垄断流程:先降价、靠资本补贴打价格战、挤垮对手、形成垄断、再度提价。
奥斯坦德茶叶事件,算是荷兰东印度公司最后的一次商业辉煌。
与荷兰的衰落几乎同期,从此之后,荷兰东印度公司再也无力在贸易战上,打一场酣畅淋漓的垄断大战了。
短短二十年过去,谁也没有想到,当年辉煌无限、砸钱砸的奥地利人懵圈不知道荷兰人还能砸多少的voc,即将崩溃。
这些话,都是荷兰人听得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