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贤楼是整个兰湖最高傲的酒楼。
不过今天,才贤楼里来了两个不之客。
这两个不之客一出场,就非常地吸引人的眼光。究其原因,就在他们的穿戴上。走在前面的人,一身的锦衣华服,玉制的腰带上还挂着价值连城的装饰品。不过,现在这个人的表现丝毫对不起他现在身上穿的这身衣服,只见他手里拎着一个“咣当”作响的酒瓶,一身的酒臭味,走路东倒西歪,身上穿着虽然华丽,不过却极其不整齐,歪歪扭扭的十分难看。按理,这样一个酒鬼,任何人都不会喜欢,可是,看到他的人,却丝毫无生的起气来。这个人,实在是太英俊了!无论从哪个一个方向看,这个人的脸张得都完美无瑕,那种在别人脸上就让人觉得讨厌的醉态,倒给他平添了一种放荡随心的感觉,让他显得更加得潇洒英俊。
至于站在他身边稍后的那个,则皱着眉头看着自己的朋友,这个人,一身灰布的衣袍,全身上下没有什么多余的装饰,恰到好处,整洁干净。如果你再看到这个人的脸,那你就要赞叹,为什么英俊的人,会选在同一天,一起出现。这个人的长相,比起他前面的那个酒鬼,也不落下风。而且带着一股很浓的文人味道,那浑身上下的书卷气,让他显得稳重自如,风度翩翩。
才贤楼的跑堂的真的是一个秀才,在才贤楼跑堂良久,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一见到这个两个人,他就知道,这两个人,不太一般,越是这样的人,通常都有真才实学,绝不可以窥。以前虽然也有人试图以另类的打扮抬高自己的身份,可是那种长久以来培养出来的气质是绝对伪装不出来的,而这两个人的气质,就绝对是那种轻易培养不出来的气质。
想到这里,他急忙走了过去,向这两个人微微施了一礼。这是才贤楼的规矩,也是做秀才的自尊,在才贤楼绝对没有那种卑颜屈膝的笑容,这里有的只是文人的骨气。
“两位客馆。”那位秀才二笑着问道:“请问,两位是要用饭还是要赏文作画?”
“我要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