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说话的。”
罗佳绮就算百般不愿,最终还是没能拗过她,以公司的名义,为宁玉潋发了一则通告声明。
声称“近日,网络上一切关于旗下艺人宁玉潋的负面信息,皆属人为恶意捏造,并非真实,本公司将强烈谴责这种恶意诽谤的行来,请相关网络用户和网络平台,立即删除一切关于宁玉潋女士的不实信息和言论,停止传播此等虚假不实的信息。”
此声明一出,引起了广大群众激烈的反响。
然而,并没有什么作用。
此时,宁玉潋也公开发了一条博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最后,她在微博里写到“谣言止于智者,宁玉潋一个小明星,(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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