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儿人气高得连娱乐公司都要改变原来的思路,让她以“某未公开女团的成员”的身份提前出道。
一不想得罪斯通这棵摇钱树,二知道林允儿的爆红跟公司的培养没有一毛钱关系,三不想逼着当红炸子鸡赔付练习生合同的毁约金后跳槽,娱乐公司提供了一份足够羡慕死其他出道艺人的艺人合同。
时间快转至数年后——
“允儿小姐,允儿小姐!”
“……唔?”说是条件优厚的艺人合同,很大程度上只是高等奴隶合同,还是要为了给公司赚钱将行程填得满满的,以致正常的生活都受到影响,连在保姆车上的时间都要捉紧睡觉,“……到电视台了吗?”
“还差一点点,”机灵的助理很快给出提前叫醒她的理由,“在路(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