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有气味。高手战斗,速度都很快,除非一直呆在原地不动,光凭嗅觉就要打到人,非常的困难。所以,嗅觉通常都用于中距离的跟踪或者寻找,在近距离战斗方面,意义不大。而且,在完全能看得见对手的时候,谁还会去闻气味?
这个世界上,不出意外,能够隐身的就只有约翰,阿布萨罗姆或者再加上鱼人岛的那个。约翰有必要为了这少有的、不强的、还不一定是对手的对手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吗?
所以,约翰的目的才是触觉,而非嗅觉。当然,按照约翰的设想,如果他的方案能够成功的话,也完全足以应对像阿布萨罗姆这样看不见的对手。
“我要的是非常敏锐的那种触觉,能够准确感受到身体周围空气流动的触觉!”约翰补充说(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