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瞬间,我万念俱灰,鲁滨逊死了,我也不想活了。”
“我爬到窗台上,闭上眼睛,就想涌身往下一跳,但是我太懦弱了,最终不敢自杀,退缩了。”
“我把鲁滨逊埋在天台的菜地里,留下一片羽毛陪伴自己。”
“随后的日子,我颓废极了,学会了喝酒和抽烟,烟酒真是个好东西,麻醉了我的神经,让我暂时忘记了苦痛,和对鲁滨逊的思念。”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年多后,我无意中看见了镜子里的自己:天啊!这真的是我吗?脸色苍白,眼神涣散,就像一个行将就木的垂死之人。”
“我震惊无比,痛下决心改变现状,不再碰香烟和酒,早上绕着天台晨跑二十圈,中午上下楼梯三次,三十七层的高楼,一趟下来,就要登上七百四十级台阶。”
“坚持了半年后,我重新拥有了健壮的体魄,身体又充满了青春的活力,这时候,我决定离开英城大厦了。”
“这个决定,我并非一时心血来潮,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城里的进化丧尸越来越多,它们攀爬的本领,比猴儿还强,闯进英城大厦很多次了,继续留下来,安全已经得不到保障了。”
“第二,大厦里虽然食物不缺,但用水困难,在枯雨的季节,我摆在天台上的汲雨的瓶瓶罐罐,经常一个月也接不到一滴雨水。”
“第三,也就是最关键的一点,我不愿意自己如火的青春,就这样耗尽在暮气沉沉的英城大厦。”
“我收拾了一个背包,里面装满了食物清水和各种应急备用物品,在凌晨五点的时候,拿上弓箭,离开了英城大厦。”
“这个时间点,进化丧尸基本上都躲进了黑暗的巢穴,而太阳又还没升起,普通丧尸差不多属于睁眼瞎子。”
“这时候,尸变已经过去两年零四个月又五天,大街上荒芜萧瑟,破烂的广告布随风摇摆,哗啦哗啦的响,仿佛地狱挪到了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