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医院的路上,暮雨流了很多血,衣服袖子湿了一大片。他抱着受伤的右手,缩着身子靠在我肩上,一声不吭地,只是咬着牙发抖。我左手揽着他,右手腕子因为肿起来,伤口翻卷在外面,血把整只手都染得红乎乎的,看着吓人,其实能动。
六哥和另外一个大叔送我俩到医院,那俩都是没有进过医院大门的人,想帮忙又不知道怎么办手续,医院的布局又乱得跟迷宫似的,他们哪都找不着。基本上都是我在跑腾,我也没把自己当伤患。
我跟着暮雨前后左右上蹿下跳的张罗,找医生、交钱、化验、拿药、给单位打电话,给金老板打电话,安排所有能想到事情。
而让人绝望的是,我放在口袋里的带过来的那截手指最终也没能用上。医生说,暮雨的小拇指损伤的太厉害,斜切的创面很大,而且锯片本身并不是刀刃儿那样的锋利,而是有几毫米的厚度,切割的力量主要源于高速旋转,所以暮雨手指伤得不是一个切面,而是被打碎了一段。那截手指,接不回去了。
后来六哥说我当时那样子比哭出来还让人难受,而暮雨疼得顺着脸颊淌汗,还在跟我说没事。
胸口像揣着块冰,心里堵得慌,难以言说的焦躁,我所有无指向又全指向自己的愤怒和内疚都压在一个决堤的基准线之下。
我不敢再去看暮雨,也不敢再跟他说话。只是医生给暮雨处理伤口的时候,我让另外俩人看着,借口说去修自己的腕子,无耻地逃了。
我最不敢看他手上的那个伤口。
相比较暮雨,我手腕上的伤实在不算什么,处理得也很快。医生给我检查的时候说我很走运,伤口再深一毫米就伤到筋了,眼下只是关节受损,骨头碰到一点,皮肉更无所谓,总能长好。上点药缝几针,养养还能跟原来一样,不会对正常活动造成影响。
我一点儿都没觉得走运。从知道暮雨手指无法恢复的时候起,我心里就认为我是应该跟他一起残的。
腕子上缠着纱布回来时,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