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紫檀木的大书案,案上几张宣纸用一块碧绿的纸镇压着。
我走近了一点,看清那桌案上摆着的木笔架上挂着大、中、小号羊毫、狼毫、紫毫、鸡毫等大大小小十几只笔,這些毛笔有些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它们中大的竟有我的手腕那么粗,而最小的仅比缝纫用的针粗一些,案边上还放着一块带石眼的老坑端砚,砚台中的墨香似有若无,挺好闻的。
眼光再一转,我看向墙上挂的那副字。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我仔细一看,居然是王羲之的《兰亭序》。
哦,我想起来了,历史上的李世民是个书法爱好者,虽然称不上书法大家,却也写得一手好字,他提倡书学,尤其喜欢王羲(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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