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
我背着单肩包走出冷饮店,来到刘刚所住小区的街道上。
从下午到现在,在侦查完环境以及路线后,我就一直在吃东西,换着花样吃各种不同的食物。晚上或许有一场恶战,我必须保持体力的充足,冷饮冰淇淋里所含的巧克力,恰恰是我最需要的能量。
我不能确信恶鬼还会在刘刚的家里出现,但起码我要做好准备,而且现在还正是我的虚弱期,不得不小心谨慎。
刚到小区门口,我忽然发现一件稍显严重的事,居然进不去了!
小区的铁门被保安关闭,需要特定的门禁卡才可以进入,一个年纪四十岁左右的保安正端着凳子坐在门口,尽职尽责的守着大门。
白天的时候还好,铁门直接敞开着,随时可以进出,也没有保安守着,想不到晚上却是这样一副场景。
我皱着眉头,稍微看了一眼,就快步离开。
虽然我可以在大门口保安处随便撒个谎然后登记进入,但那样总会留下点关于我的印迹,我真怕今天晚上的事情弄得太大不好收场,然后被人查到我头上,起码是件很麻烦的事。
所以我下定决心,准备走另一条路——翻墙!
这小区周围都有一圈围墙,不高,两米二三左右,以我的身手先要翻过去,那是秒秒钟的事情,而且绝对能够做到身轻如燕、行云流水间毫无违和感,当然,前提是不被人发现。
很快,我目标选定在一个路灯坏掉后周围一片黑漆漆的地方,因为是背街,这时候基本已经没人行走,只有两盏孤零零的残灯罩着,让这条街显得有些阴森恐怖的感觉。
远处的垃圾堆里,几条流浪狗正在里面翻腾寻找着食物,并没有发现我的存在。
当然,这并不是因为我体阴而不招狗,反之,只要是咬人的狗,见到我没有不叫的,并且比平常时候叫的更欢,原因只有一个,因为我是僵尸。
僵尸天性怕狗,因为僵尸是死人骨头,而狗喜欢啃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