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石,一家是磷矿企业,剩下九家有六家是煤炭生产企业,三家是采石场。
铁矿和磷矿企业,八年前已由大型国企收购,产权不属于县里,再说,这三家矿山企业,因为资金雄厚技术过硬,安全与环保设施也符合上面的要求,所以,县里只是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其余的并不需要县里插手。三家采石场,现在已成为民营企业,重要的是这三家企业都已答应升级生产设备和上环保设备,县里也是不用操心。
目前要整治的,主要是这六家煤炭企业,这六家中,其中两家规模较小的,属于民营企业,现在政府主要是要求他们必须按要求上相关环保和生产设备,确保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另外四家,却是国有企业,本来,这种企业早在十年前就应该改制的(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