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里建开区的时候……”
刘正宇边听边在笔记本上记,等到耿大叔说完,他才明白当初建开区的时候,县里因为没钱付土地款,这土地没有征用,而是采用租赁的形式,开区管委会每年每亩付给村民五百斤大米。
想到自己不用耕种劳作,每年每亩就有五百斤大米的收入,村民觉得还是划算,于是就与开区管委会签了土地租赁合同,暂定期限十年,不过,在合同上还明确说了,合同到期后,如果有必要,双方还可以续签。
另外,在合同上还规定了如果政策变化,政府按照国家政策支付土地征用费后,村里必须同意政府对该土地的征用。
合同签订后,县里随即将土地围了起来,开区成立后,也拉来了十来家企业,不过,这些企业中除了制材厂(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