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渐云愣了一下,姜暮这么爽快,他有些意外,可是姜暮都直接答应了,他总不好拒绝。
“行,那我晚上过来。”
姜暮:“好呀,你带上你的吉他,我们可以一起即兴对弹吉他。“
叶渐云刚要说话,姜暮就已经走到他身边,揽住他的肩膀说:“你玩电吉他好厉害,我也想学电吉他,要不我们互相学习,我可以给你编曲,怎么样?”
叶渐云有点中二病,平时看谁不爽就喜欢挑战谁,在节目里喜欢撂狠话,又拽又狂。
而且他恃才傲物,在这三十多个乐手里,他觉得宁羽岚是最厉害的,也是最值得让他作为对手看待了,结果姜暮今天赢了宁羽岚,他就对姜暮没好感,所以才突然提出要和姜暮pk,没想到姜暮一点也没察觉他的敌意,反而对他示好。
叶渐云抬了抬下巴,语气淡淡地说:“再看吧,我的玩电吉他和你木吉他完全不同。”
电吉他和木吉他其实就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乐器,总得来说,电吉他就像贝斯那样,更复杂些,没有乐理基础的话很难学好,几乎没办法进步。
但是木吉他就不同,起码不用学习音频知识。
姜暮笑了笑,“没关系,我就学一下。”
叶渐云唔了一声,也不说答应,整了整衣服,他走了几步之后,又回头看向姜暮,懒洋洋地说:“那我晚上过来。”
叶渐云一走开,姜暮身边的位置又挤了过来几个男生。
有个戴着眼镜,很斯文的男孩子抱着吉他走过来,问她今天演出最后那段吉他solo是早就编好的,还是即兴的。
他的声音很低,声线很好听,细细的,在这么多男孩子里并不显眼。
可能是因为那副黑框眼镜的原因,但是姜暮离得近,仔细看他的脸,觉得越看越好看。
他的五官很漂亮,眉间有一颗小小的痣,加上那严肃认真的表情,让人莫名觉得很舒服。
姜暮记起他的名字叫夏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