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卓之命向废帝刘辩进献了一杯毒酒,所以背上了“弑君”这样的罪名,所以在世人眼中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奸佞之人。
然而,李儒当时之所以如此做,并非他的本意。实际是受了董卓的威逼和胁迫。当时董卓欲除刘辩的态度已经非常坚决,如果李儒不做这件事情,那么除了他本人不能活命之外,董卓还会找别的侍臣来做这件事情,直到有人承受不住压力屈服为止。
以董卓当时可以毫无顾忌当庭杀人的脾气,李儒认为没有人可以阻止他毒杀刘辩,所以便硬着头皮充当了那个毒死刘辩的不忠之臣。李儒出头干了这件坏事,自己得以活命,同时也把自己的名声彻底搞臭。但无形中却是(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