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于美红认识她的时候她才十六岁,即使现在陈焕之三十岁了,于美红偶尔也会在心里暗暗说“这孩子”,想必刘鑫源也是如此——这孩子脾气上来了,有时候烦是真烦,可要是跟自己没冲突,她坚定固执的样子在旁观者看来也当真是熠熠生辉。
陈焕之仰头看了一会儿如洗的蓝天白云,这偏僻的小镇布雷登顿,自她第一次来此冬训到现在已经过了十余年,除了08年脚踝受伤、和初退役的17年冬天这两次例外,她每年的冬天都是在此度过。
i里的十几个训练场,是她除了北京训练局以外最熟悉的地方,或朱红、或深蓝的跑道,是她最熟悉的图案。
她认识i里半数以上的教职员工、了解每一处用得到的器材和设施、能说出每一条跑道的(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