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法大成后,淮南便可将州县的团结兵尽数裁撤,这样每年的口粮酱菜钱便能减省下来。”原本淮南的团结兵也就是土团,数额足有一万五千,每年所费也需要二十余万贯。
此外保甲法也能将全淮南的青壮,全部纳入到高岳的军役体系里。
以前高岳在兴元,弄的是“将兵、射士”二元化的军事体制。
现在他则要在淮南实行“武毅军—镇戍军—保甲壮丁”三层的军事体制。
这个体制,乍看来和韩滉曾在宣润推行的颇是相似。
韩滉镇守江东两浙时,将军队分为两大类,即官健和团结子弟,前者为节度使财政负担,后者则是州级财政负担。其中官健又分为两类,即直属于韩滉的牙军“镇海军”,(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