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大部已被高岳承包给了有力的廓坊户(手工业主)、商户和形势户,他们通过契约文书“租赁雇佣”这批劳动力,当然价钱高岳永远是有优惠的,比和雇唐人百姓来做工要便宜得多。
“贩奴”利润换了张皮,继续存在。
羌户们除去不配给永业田外,充当的角色便是作坊工、织造工、军器工,当然还有棉田的佃农等,马坊的掌固等,因为对这些羌户们,雇主也支付了租金和生活支给,故而残虐的现象便少了许多。
他们也有权力在城郭下居住,人们有时候分不清他们是投效还是定用,就统称其为“附城户”。
此外高岳还制定了详细的“附城户薪资格”,手艺技巧突出的羌户男女,如雇主不给他们升格(就是(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