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等于高岳每年在兴元足足四十二万贯的军资钱,立刻有二十万贯节余下来。
当然这二十万贯,高岳是不会贪渎掉的。
他会同韦平、刘德室做了个财政上的规划,四十二万贯钱的军资不变,池子还是这么大,但三十万贯划为“将兵费”,十二万贯划为“射士费”。
三十万贯的将兵费,七千名实额的将兵,也即是说,每名将兵身上分摊了四十贯还有余。
这是个什么概念呢?
高岳以前在泾原行营还当着小小的孔目时,曾做过计算,西北的边军一人一年消耗十二石粟米,七匹绢布,再加上军马草料所需,合计每年需六百万贯钱,边军人数十四万,故而每兵身上也需分摊四十余贯。
那么乍一看,革新后的兴元将兵待遇,和代宗皇帝年间的边军士兵待遇不(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