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羊肉泡馍的时候,把锅盔掰碎,有的人掰的很碎,就如黄豆大小,有的人不喜欢吃碎碎的,就掰的比较大;
而马啸天就是喜欢吃那种掰的比较大,正如马啸天所说,男人,就该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吃泡沫也一样,锅盔也不能掰的太小;
虽然,掰小的话,的确比较有味道,入味;
其实,系统也吃过一次,掰得很小,就和黄豆一般大小,味道的确比掰得大一些的好吃,但,马啸天还是觉得大一点的得劲;
或许,这就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虽然不是马啸天喜欢的乾州锅盔,但能吃到羊肉泡馍,也已经能让马啸天满足许久;
羊肉泡馍,马啸天以前上高中的时候,尤其是冬天,约一两个同学,早晨早起,然后去泡馍馆去吃,那个热乎劲,一直让马啸天记忆犹新;
哪怕,如今的马啸天,(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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