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和充实装备,所有部队都要达到统一考核标准才能被授予正式番号。在过渡时期,各地改编的部队暂且仍由地方发饷,待整编成功,考核通过,一律都由中央发饷,军饷全国统一,除去大城市部队因物价因素而增加一点补贴外,不存在任何歧视或照顾。中期层次最重要的改革是在军事指挥层面,中央设立国防委员会,由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兼任国防委员会主席,行使军队统帅权,统帅权独立。国防委员会设立第一、第二、常务三个副主席,分别由副总统、总理和国防总长(陆军部和海军部应先期合并为国防部)担任,一旦元首缺位,按照这个如此顺序(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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