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各省组成联合审判庭复审,将来可以由全国最高法院复审。审判权独立后,司法系统的职责主要就是人事调整和行政指导,当然还包括管理律师。必要时可以参加案情讨论但不直接涉及案子审判,其他部门也一律没有干涉权。法院院长应由上级院长推荐,本县县长提名,县议会通过,每年的财政预算也要单独列支。防止各方面干扰和掣肘。在乡镇,司法科也有必要成立,除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律观念外,还要承担调解一般的纠纷。使大量鸡毛蒜皮地小事解决在下面,不至于积压以酿成大乱。”
“法院的职权是明晰了,那检察系统呢?司法厅有没有权利过问?”
“你胃口不小啊(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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