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变化。
比如,在对方沐浴或者换衣服时,不再是好兄弟调侃几句拌嘴的模样,而是避嫌似的刻意离开,平添了几分不戳破的暧昧。
又比如骑马。
之前是乃翊坐在洛承身后,如今是坐在洛承前面,整个人都被环着,远远看去就像抱在了怀里一样。
越临近京城,洛承的性格愈发沉默。
乃翊知道他情绪不对,毕竟马上就要见到杀母仇人了,一路上也很乖从不喊累。
他们用了三天时间。
终于在天黑前,赶到了京城。
不得不说,这里果然是大雁朝的首都,即便天黑了,街上小贩的叫卖吆喝声依然不少,衣着光鲜的少男少女,身后跟着一排丫鬟小厮,看上去好不气派。
在进京城前,洛承将马儿换成了马车。
乃翊掀开车帘,目露好奇的望着四周,“这就是京城啊。”
看上去确实比夙城华贵许多。
坐在他对面的洛承淡淡抬眸,眼底一片淡青色,几天都没睡好,“嗯,到了京城,你就可以去找你的家人了。”
仔细听,低沉的男声有些不悦(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