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话和和气气,倒很难让人厌烦。
“老板娘,我瞧你这店里似乎人并不多。”她道。
柳氏点了点头,阿秀倒是会在绣楼里卖一些手帕,但因着上一回王大小姐那三个华贵的大马车,不少平头百姓只当这里卖的贵,不来了。所以如今柳氏能接的都是定制的,活虽然不多可利润不菲。
当然这其中多少她自也不会明给眼前人说。
“这做生意总归是朝不保夕的,老板娘,你家中就你和你一个女儿,与其做这样的生意倒不如给自己寻一个安稳的去处。”
柳氏大约是明白了眼前郡主的意思,但她可没那方面的想法,只能装着愚鲁听不懂的样子,道:“倒也还好,平日里能积攒下几个钱,养活我与女儿不是问题。”
昌平内心翻了个白眼,可面儿上还是维持住了优雅,笑道:”罢了,我与你实话说。我瞧你的手艺很好,若在外头也是埋没,不然跟我一同回家。一个月的月钱自也不会少给你。”昌平是郡主,父亲是宣王。
可本朝藩王一律不许留在京城,昌平也是因得皇后喜欢,所以自小养在京城,还在年满十五岁后给她设立了郡主府。
柳氏看着昌平郡主温和的眉眼,按理来说一个月月钱稳定,对一个妇道人家来说是好事儿。
“可要签什么契书?”柳氏问道。
昌平郡主眉眼一笑,看她似同意的样子,便叫身旁人上前,她早有准备,契书白纸黑字也早已写好。柳氏戏班子里待过,要学戏文怎么唱自得学会认自儿,仔仔细细的把那些个条款都过了便。
“这怎么是十年的契……”十年的死契,一年两年,十年两万银。
“怎么,两万银还不够吗?”昌平下巴微扬,希望这小妇人也别不识抬举了。
柳氏摇头,十年死契相当于卖身契,她怎么愿意。
“郡主,多谢您抬爱,可民妇守着这小绣楼虽说十年赚不下两万银,但和女儿已经足够了。”这话已经是婉拒了。